仁化法院:巧用“预拘留”措施 顺利推进执行工作
作者:原创 信息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3-05-12 浏览次数:3658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【基本案情】
申请执行人仁化县某厂与被执行人刘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,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,刘某应恢复仁化县某厂房屋原状,将房屋腾空交还该厂。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遂向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团队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刘某沟通,对刘某作思想工作,要求其限期搬离并返还房屋,刘某最终同意于2023年3月15日恢复房屋原状,并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给申请执行人。但法院在该日组织双方就案涉房屋交付时,发现仍有物品未清空,且刘某还安排自己年老的父母躺在床上抵抗执行。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依法向刘某送达《预拘留通知书》,给予其3天的履行期限,告知如仍未履行,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刘某意识到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,及时将房屋剩余物品清理干净,该案顺利执结。
【典型意义】
面对一直推诿拖欠借款的“老赖”、拒不腾退房屋的被告等难度较大的被执行对象,仁化法院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积极采取“预拘留”措施,2023年第一季度,共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“预拘留”措施,促进3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执行法院通过“预拘留通知”巧妙化解腾房难题、顺利执结案件,未实际强制清场却保障了房屋占有使用人进退有序,有效降低了执行成本、提高了执行效率,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让执行既有“力度”更显“温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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